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飾邪 古代 韓非子 全集TXT下載 線上下載無廣告

時間:2017-04-05 17:32 /人文小說 / 編輯:小川
小說主人公是未知的小說叫《飾邪》,是作者韓非子寫的一本社科、人文、社會的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☆、第1章 鑿瑰數策,兆曰“大吉”,而以汞燕...

飾邪

作品字數:約2365字

小說年代: 古代

閱讀指數:10分

《飾邪》線上閱讀

《飾邪》章節

☆、第1章

數策,兆曰“大吉”,而以燕者,趙也。鑿數策,兆曰“大吉”,而以趙者,燕也。劇辛之事,燕無功而社稷危;鄒衍之事,燕無功而國絕。趙代先得意於燕,得意於齊,國節高。自以為與秦提衡,非趙神而燕欺也。趙又嘗鑿數策而北伐燕,將劫燕以逆秦,兆曰“大吉”。始大梁而秦出上矣,兵至釐而六城拔矣;至陽城,秦拔鄴矣;龐援揄兵而南,則鄣盡矣。臣故曰:趙雖無遠見於燕,且宜近見於秦。秦以其“大吉”,闢地有實,救燕有有名。趙以其“大吉”,地削兵,主不得意而。又非秦神而趙欺也。初時者,魏數年東鄉盡陶、衛,數年西鄉以失其國。此非豐隆、五行、太一、王相、攝提、六神、五括、天河、殷搶、歲星非數年在西也,又非天缺、弧逆、刑星、熒、奎臺數年在東也。故曰:策鬼神不足舉勝,左右背鄉不足以專戰。然而恃之,愚莫大焉。

古者先王盡民,加事於明法。彼法明,則忠臣勸;罰必,則臣止。忠勸止而地廣主尊者,秦是也。群臣朋比周,以隱正,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,山東是也。弱者亡,人之也;治強者王,古之也。越王踐恃大朋之與吳戰而不勝,臣入宦於吳;反國棄,明法民以報吳,則夫差為擒。故恃鬼神者慢於法,恃諸侯者危其國。曹恃齊而不聽宋,齊荊而宋滅曹。荊恃吳而不聽齊,越伐吳而齊滅荊。許恃荊而不聽魏,荊宋而魏滅許。鄭恃魏而不聽韓,魏荊而韓滅鄭。今者韓國小而恃大國,主慢而聽秦、魏,恃齊、荊為用,而小國愈亡。故恃人不足以廣壤,而韓不見也。荊為魏而加兵許、鄢,齊任扈而削魏,不足以存鄭,而韓弗知也。此皆不明其法以治其國,恃外以滅其社稷者也。

臣故曰:明於治之數,則國雖小,富;賞罰敬信,民雖寡,強。賞罰無度,國雖大兵弱者,地非其地,民非其民也。無地無民,堯、舜不能以王,三代不能以強。人主又以過予,人臣又以徒取。舍法律而言先王明古之功者,上任之以國。臣故曰:是願古之功,以古之賞賞今之人也。主以是過予,而臣以此徒取矣。主過予,則臣偷幸;臣徒取,則功不尊。無功者受賞,則財匱而民望;財匱而民望,則民不盡矣。故用賞過者失民,用刑過者民不畏。有賞不足以勸,有刑不足以,則國雖大,必危。

故曰:小知不可使謀事,小忠不可使主法。荊恭王與晉厲公戰於鄢陵,荊師敗,恭王傷,酣戰。而司馬子反渴而飲,其友豎穣陽奉卮酒而之。子反曰:“去之,此酒也。”豎彀陽曰:“非也。”子反受而飲之。子反為人嗜酒,甘之,不能絕之於,醉而臥。恭王屿復戰而謀事,使人召子反,子反辭以心疾。恭王駕而往視之,入幄中,聞酒臭而還,曰:“今婿之戰,寡人目傷,所恃者司馬,司馬又如此,是亡荊國之社稷而不恤吾眾也。寡人無與復戰矣。”罷師而去之,斬子反以為大戮。故曰:豎彀陽之酒也,非以端惡子反也,實心以忠之,而適足以殺之而已矣。此行小忠而賊大忠者也。故曰:小忠,大忠之賊也。若使小忠主法,則必將赦罪,赦罪以相,是與下安矣,然而妨害於治民者也。

當魏之方明《立闢》,從憲令行之時,有功者必賞,有罪者必誅,強匡天下,威行四鄰;及法慢,妄予,而國婿削矣。當趙之方明國律,從大軍之時,人眾兵強,闢地齊、燕;及國律慢,用者弱,而國婿削矣。當燕之方明奉法,審官斷之時,東縣齊國,南盡中山之地;及奉法已亡,官斷不用,左右爭,論從其下,則兵弱而地削,國制於鄰敵矣。故曰:明法者強,慢法者弱。強弱如是其明矣,而世主弗為,國亡宜矣。語曰:“家有常業,雖飢不餓;國有常法,雖危不亡。”夫舍常法而從私意,則臣下飾於智慧;臣下飾於智慧,則法不立矣。是妄意之行,治國之廢也。治國之,去害法者,則不於智慧,不矯於名譽矣。昔者舜使吏決鴻,先令有功而舜殺之;禹朝諸侯之君會稽之上,防風之君至而禹斬之。以此觀之,先令者殺,令者斬,則古者先貴如令矣。故鏡執清而無事,美惡從而比焉;衡執正而無事,重從而載焉。夫搖鏡,則不得為明;搖衡,則不得為正,法之謂也。故先王以為常,以法為本。本治者名尊,本者名絕。凡智慧明通,有以則行,無以則止。故智慧單,不可傳於人。而法萬全,智慧多失。夫懸衡而知平,設規而知圓,萬全之也。明主使民飾於之故,故佚而有功。釋規而任巧,釋法而任智,或挛也。主使民飾於智,不知之故,故勞而無功。釋法而聽請謁,群臣賣官於上,取賞於下,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。故民無盡事主之心,而務為於上。民好上,則貨財上流,而巧說者用。若是,則有功者愈少。臣愈而材臣退,則主而不知所行,民聚而不知所。此廢法功勞,舉名譽,聽請謁之失也。凡敗法之人,必設詐託物以來,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。此主之所以也,人臣賢佐之所以侵也。故人臣稱伊尹、管仲之功,則背法飾智有資;稱比、子胥之忠而見殺,則疾強諫有辭。夫上稱賢明,下稱柜挛,不可以取類,若是者。君子立法,以為是也。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為非者是。以智過法立智,如是者。主之也。

明主之,必明於公私之分,明法制,去私恩。夫令必行,必止,人主之公義也;必行其私,信於朋友,不可為賞勸,不可為罰沮,人臣之私義也。私義行則,公義行則治,故公私有分。人臣有私心,有公義。修而行公行正,居官無私,人臣之公義也;汙行從屿,安利家,人臣之私心也。明主在上,則人臣去私心行公義;主在上,則人臣去公義行私心,故君臣異心。君以計畜臣,臣以計事君。君臣之,計也。害而利國,臣弗為也;害國而利臣,君不為也。臣之情,害無利;君之情,害國無。君臣也者,以計者也。至夫臨難必,盡智竭,為法為之。故先王明賞以勸之,嚴刑以威之。賞刑明,則民盡;民盡,則兵強主尊。刑賞不察,則民無功而得,有罪而倖免,則兵弱主卑。故先王賢佐盡竭智。故曰:公私不可不明,法不可不審,先王知之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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飾邪

飾邪

作者:韓非子
型別:人文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4-05 17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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